專題講座:年金改革及其因應之道   勞動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

壹、年金改革緣起

一、勞保基金精算報告引發的社會安全體系的危機

二、國家財政困難

三、退撫基金收支失衡

四、少子化與高齡化引發的人口結構失衡

五、軍公教與勞工退休所得相互比較的相對性剝奪感

貳、改革重點—緊縮式改革

一、多繳

二、少領

三、晚退

四、提高基金收益

叁、改革法案的嚴重後果

一、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制度性的信賴崩盤

二、緊縮政策溯及既往,違反法律與制度的安定性,侵害人民既得權利。

三、緊縮結果讓軍公教退養生存與尊嚴構成威脅。

四、改革法案政府完全不負任何責任。

五、改格法案建立在虛假的所得替代率之上,創造一個絕無僅有的所謂三層年金制度。

肆、我們的主張:

一、我們支持年金改革,但反對冒進或暴衝式的改革。

二、我們支持修法,但反對倉促性與毀滅性立法。

三、我們支持軍、公、教、勞年金制度併同檢討,同步修正,一起實施。

四、我們主張軍、公、教、勞年金制度共通的部分應一致化修正。(例如:計算給付之基準年資5年、10年或15年);並應比照勞保採逐步漸進方式調整,而非一次到位冒進式調整。

五、我們主張軍公教年金制度所得替代率應一致化,不應有差別待遇。

六、我們主張年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礎仍應以原任職薪俸所得或維持本俸乘2為準,我們堅決反對毫無學理依據且背離現實的所謂本俸乘1.6倍或1.7倍的「基本俸額」,亦即是我們主張計算實質所得替代率,而非虛胖不實的所得替代率。

七、我們主張軍公教年金制度不分職等職位,其所得替代率一致化,不應有差別待遇,所得替代率應力求單純,採一定比率作為上限即可。

八、我們支持年金費率適度提高,但應採逐步漸近方式分年分階段調整。

九、我們堅決主張維持現行提撥費率政府與軍公教人員負擔比例,即政府負擔65%,軍公教人員負擔35%。

十、我們主張全面廢除退休優惠存款制度,但對中低收入退休人員應建立補救配套政策。

十一、我們堅決反對由政府主導或開辦所謂第三層年金制度,確保現行制度永續發展。

十二、我們主張全面性檢討軍公教年金制度,而不是分段切割性不公平的處理。

(軍公教人員分成多階段適用不同制度,105年以後叫純新制,84年至104年者叫現制,跨越84年前後者叫新舊制併行制,84年以前退休者叫純舊制,政務官與法官又另成一套特別優惠的制度,嚴重的工作歧視待遇,應予以導正)

十三、我們主張公務人員退休法與公務人員撫卹法應分別立法,不應合併修正,現行月撫卹金制度與給付標準尚屬合理,撫卹法顯無修正之必要。

十四、我們抗議黑箱作業,要求全面透明化,提供完整的制度設計、資訊與基礎資料,並請考試院提出完整的政策制定之影響評估。

十五、我們抗議考試院獨斷獨行,拒絕溝通、對話與協商,只是片面性傳達訊息,法案內容一變再變,令人無所適從,我們要求公開辯論。

十六、我們要求回復軍公教人員的尊嚴,嚴懲任意傷害軍公教人員尊嚴的主管機關首長。

 

講座李來希理事長簡介

民國43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制研究班
經歷: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股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科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專門委員兼國會聯絡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代理處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處長
          
孫運璿學術基金會92年傑出公務員獎得獎人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

      勞委會年金改革小組召集人
     
勞委會綜合規畫處長  技監     

 

      勞動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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